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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有罪偏生這兩人都是沖著她來的,一個害永璉,一個害永琮,這配合還真是天衣無縫,堪稱異父異母的親姐妹。
用詞錯了,在海蘭心裡,能被她稱呼為姐姐的,隻有青櫻,如懿一人。說她是對方擁簇其實不夠準確,用莫逆之交形容也辱甄嬛沈眉莊了。左思右想,還是隻有走狗二字概括。可能還要加個前綴,無條件服從對方。
而至於對方為什麼要對青櫻這般死心塌地……
“福晉,海蘭並非有意勾引王爺,昨日之事隻是意外,還請福晉不要過多苛責……她畢竟侍奉過王爺……這,該給的……”
看,這不就來了。琅嬅無端有些想笑,這話乍一聽,好像是她卡著格格這麼個名頭不肯給海蘭,故而對方求情,請她大發慈悲之心。
可是天可憐見,她什麼都沒做,隻是多看了海蘭兩眼,換算一下時間,統共也不過五秒啊!而且給對方名分這樣的事情是琅嬅親自承諾,她沒有任何理由朝令夕改,青櫻這話從何而來?怎麼就發展到了惡毒福晉卑微侍女的劇情?誰點的快進?
還是說,青櫻早和海蘭一見如故,所以願意為她爭取?噢,倒也說得過去,若非青櫻這句,哪來海蘭那句“姐姐的大恩,妾身永誌不忘”,哪來後面姐姐妹妹,互幫互助的情節呢?
琅嬅想起來就想笑,她是真的一點也不生氣,畢竟從頭到尾她都沒想過要博得海蘭什麼好感。開玩笑,她早在最開始就杜絕了一眾侍妾向她獻殷勤討歡心這類路子,金玉妍她尚且不想虛與委蛇,更何況是殺子之仇的海蘭?
網上有一個被討論過很多次的話題,重生後,對於前世的仇人到底要如何對待?先入為主,把前世的對方犯下的錯一併歸結到現在什麼都還沒做的這個人身上,一竿子打死是否太過苛刻?
還有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那就是魂穿者,佔據了原身的名字和身份,要怎麼做才對得起這個人,她的親人和友人?
彼時的楚月並沒有留言的興趣,這種東西牽扯的倫常太多,是怎麼說都有理,誰也說服不了誰的。但現在,針對海蘭的事情,有關琅嬅的身份,她已有了自己的決定。
即,她就是要先入為主,頂著人家的身份樣貌,要對富察琅嬅的孩子負責。
別說原身琅嬅多麼在意永璉的死,就是楚月也對海蘭提不起一點好感。這個人非常虛浮,指她的存在隻是為了姐姐做姐姐的白手套手中刀,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他自我可言。
且她不僅把自己當做徹頭徹尾的工具人,她的侍女,兒子,延禧宮上下隻要是能喘氣的都要為她的姐姐效力。你無法剖析她的性格組成,她身體力行地證明了自己隻是一把刀。
這樣的一個人設,你讓觀眾怎麼喜歡?她忠誠的對象是個神女般的存在,還能勉強解釋她是觀眾在劇裡的投影。可是……可是如懿完全和萬人迷瑪麗蘇搭不上邊啊!
楚月還記得當初買的熱搜,是把她、如懿和眉嬛做對比的。真的,太辱人家了,眉嬛罪不至此,她們給果郡王和溫實初生孩子的罪在被拿來與海蘭如懿打擂台的時候,就一筆勾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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