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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不是第一次sharen了。郑孝彬说要我帮他把那个银荷的耗子逮回来的时候,我就知道那只耗子活不了,我亲眼看着他在我面前被剁光了所有的手指,拔了舌头,然后头被摁在水桶里放血。
一命换一命。我答应了郑孝彬会帮他在他老子面前立功,他就要答应我把我哥救出来,这是笔交易。我知道郑孝彬根本不是郑源财亲生的,养子而已,就像养的狗一样,一条不听话随时可以换另一条,不然他根本不用费尽心机地去讨好郑源财,一切都只为他将来能顺利接手金海会。道上都是这规矩,我看得清楚。我没有能力和姜道英正面抗衡,但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机会,我在暗处救回了哥。
我只要哥,我很自私,我知道我自己一点也不无辜,可我别无他法,我只想要哥,或许从这种层面上来说我是他们说的社会蛀虫,我可以不管别人的生死,但我要哥活着。可我也知道,我因此而被迫和郑孝彬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
哥是我的一切,我是哥的唯一。
“哥……”黑暗中,我轻唤一声,再一次紧紧地抱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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